企鹅肉咖喱

⚠️洁癖⚠️会写让人看不懂的东西

【冲田组】The Little Prince

☆哟……奇怪脑洞2.0
★ooc吧……我也不造啊,脑子不清醒(摇头)
☆拖拖拖变生贺,到今天终于连生贺都不是了。
★也许,没cp,也许,安清,都说了我不清醒啦↓

我觉得写字真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儿,尽管直到去年为止我还是对动笔感到深恶痛绝,原因大概是学生时代那让人抓破脑袋绞尽脑汁也搞不懂它想表达什么意思的作文题目。要让我说,某些人瞎扯出几十个字儿来让人理解就算了,印在卷子上祸害别人就不对了。
现在我为什么又喜欢写字了呢?那是因为我不写不行了。我现在的工作是在宇宙里到处飘荡,乱飞,飘到哪儿是哪儿,然后把我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

如果可以的话,你真应该看看这儿的星空,比在地球上任何地方所看到的都美上千万倍。我身旁就是明亮的星星,如果我愿意,我可以一直盯着太阳永远不用度过黑夜,无论在哪儿它都显得又大又圆。不过我承认,这种情况下睡觉挺烦的,晃眼得很。不仅如此,我还要时刻提防着撞到什么星星上去,那可是很疼的!上一回,我一个不留神儿,就有颗流星直冲着我冲了过来,吓得我两天没合眼。还有一次,我不小心摔到了一颗星星上,它可真小啊!因为惯性我绕着它滚了几十圈!起码看到了四十三次日出!当时我就想:“吓!这儿可真够小!还挺硌人,石子儿多!”

我停下来的时候,恰好看到了最后一次日出。顺着这道微弱的、初升的光,我从背包里翻出了本子和笔,把这件对我来说愚蠢无比但对别人来说也许很好笑的事儿白纸黑字的记下来,不带一点儿掺假,你现在看的就是这本记录,我所说所记全都没有半分捏造。

我写完一段话,才抬头好好审视了这颗我绕了四十三次的星星一番。结论是它比一栋房子大不了多少,可以赌五十包辣条。
本子上已经被密密麻麻写了不少东西,还有我画的插图。我是在用不惯一些高科技的仪器,尽管那比手动记录要快的多也方便的多。我翻了好些地方,以求找出一片空白来让我把这颗星星画下来,费了我好些功夫。这和我的写字风格有关系,我总是不记得要留出画插图的地方,是不是应该写个便条夹进去呢?

铅笔头有些钝了。我正奋笔疾书的当头,有一个小小的声音突兀地响起来,钻入我的耳朵。我形容不出这是怎样的声音,当我看到声音来源时,只有一个念头:这声音真适合这小家伙!听起来很舒服,你知道的,挠挠猫咪的肚皮也会让人觉得很舒服。

“小姐,可以请您让一下吗?您挡住洒在我的玫瑰花儿上的阳光了。”

说实话,我吓了一跳。我本以为这样一颗小星星上还没有生命存在,但那个小人儿就活生生地坐在那儿。更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他同我见过的外星生命完全不同。你也能想象,像是很多只手和一只眼睛,同人类相距甚远。而他同我并没有什么两样,撇开尺寸太小这一点不谈,我甚至不会把他当做外星人。抱歉,跑题了。

总之,这是个很可爱的小人儿,也许只有我的八分之一大。我的影子很不客气地把他同他的花儿挡了个严严实实。带着歉意,我冲他笑了笑,连忙挪了个地方。实际上只迈了一小步,小心翼翼地,这儿实在是太小了!但也许正是如此,这个人儿才同一个玩偶般小巧。我偷偷打量着他,他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带着不听话的小翘毛,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在地球上养的那只小博美,不知道它在我祖母家过的怎样;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颜色很特别,要我打个比方,也许就像是掺了水的星空?亮晶晶的煞是好看,我很久没看到过如此纯粹迷人的颜色了。只有一点让我感到奇怪,这儿的气温并不低,空气里还带着湿润的气息,怎么看都不是戴围巾的季节。那条白色的围巾让他的小脖子消失了。我甚至想,他没有脖子,实际上只有一个头在飘着——哈哈哈,这个想法蠢爆了!

突然,他朝我的方向扭过了头:“小姐,我想一直盯着别人看是很失礼的。”话里没有怒气,倒是充斥着善意的提醒。Uh-oh,真是不好意思。

我涨红了脸,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机敏的很,先我一步开口了:“没关系的小姐,我的星星不常有客人,谁也不会怪罪您的。看您如此高大,我猜您的家乡的人同您一样身形高大。”这话说的不错,而且他让我想起了一个地球童话,那是个悲伤的故事,况且他也有玫瑰——姑且叫他作小王子吧,我实在不好意思去问他的名字。想到这儿,我好奇起他需不需要定期清除猴面包树的树苗。对一颗小星星来说,猴面包树着实令人恐惧,它们能用疯长的根系把整个星星包裹起来,再掰得四分五裂。就像伤心的时候,有人紧紧攥住你的心脏。

我记得童话里的那朵娇弱的玫瑰花,不禁对小王子的好奇起来,我猜它一定很漂亮,红色鲜艳欲滴————事实证明我的想象完全错误。他的玫瑰花儿折了,花瓣仍是火红,边沿却卷曲发黑,花冠整朵歪倒在地面上。我觉得遗憾,它原先一定是一朵漂亮无比的花。好在它的根还在,过不了几天他就会重新发芽。不知它是为什么折断的?我看了小王子一眼,他的眼睛里是快要溢出的悲伤,看的我也隐隐难过起来,像有乌云飘在心房上空,淅淅沥沥洒下小雨,渐渐洒满整个心房。

“您对他很感兴趣吗?”
“呃,我?是的……如果你不介意……你愿意告诉我他的故事吗……?”没想到他会问我这些,我有些慌张,说话也结巴起来。
“……嗯,我还担心您会介意呢,如果您愿意听的话。”他清了清嗓子,一脸郑重地开口,向我讲述了他,还有他的玫瑰花。

“实话跟您讲,虽然我没见过除他之外的玫瑰花,但我还是能断定,他一定是这个世界上以及所有的星星上最烦人、最讨人厌的玫瑰花。”

“您能想象得到吗,一朵玫瑰花居然有那么多要求。他擅自在我的星星上扎根冒芽,看见我的第一眼就毫不客气地指手画脚,他说:‘我可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玫瑰!’真是不知道哪儿来的自信……然后他要求我把他移到阴凉的地方去——不是他自己长在那儿的吗?!我懒得跟他争,费点功夫把他挪了个地方。”

“结果呢?他又嫌那地方太干了,干脆把他移回去好了!这不是耍我吗?我懒得理他,理他是白白的气自己……”

“我跟他合不来,天天都吵架……有一回他异想天开,又冒出来一句:‘你给我弄个玻璃罩呗!’怕山羊吃他的花瓣和叶子!如果我是山羊,我绝不会吃他的……您也知道,玫瑰花浑身都是刺儿!”

我听的出来他是生气了,换成是我被一朵花指手画脚的,我也会生气。

他同我长长短短讲了许多。比如他的花儿喜欢把鞋跟磕在地上,会发出“嗒嗒”的脆响(我挺迷茫的,听起来就像个人);再比如他的花儿很怕剪刀,据说是还是种子的时候目睹了园丁把大片大片的玫瑰剪下来的缘故。我觉得颇为理解,这好比有人要砍你的头,谁不怕嘛。

“虽然他是世界上最讨人厌的玫瑰花……但我也知道,他的确也是世界上开的最好看的玫瑰花……”小王子的声音极其轻微地颤抖了一下,但我还是听了出来。在宇宙里飘来飘去,没点儿功夫可不行……

“您来的巧,昨天他才折断的,”小王子眨眨眼睛,“不然您就能看到他是多么漂亮的一朵花儿了……”他的眼睛里满是悲伤的星星在闪,语气却依旧镇定。“我没来得及把他移到背风的地方去……昨天这儿下了雨,风也气势汹汹的……”

“但是他过几天还会发芽不是吗?再等几天,你就可以和他道歉……”我试图安慰他,但貌似不起什么作用。

“不,”他的语调变的难过起来,像是吃了一颗极酸的糖,“您看,这儿和您的家乡不一样,时间流逝的慢。也许您那儿的玫瑰花几天就可以开出一大丛,但我还要等他几十年、几百年也说不定啊。”

“况且,”他的声音越来越奇怪了,听起来仿佛噎了一大颗桃核在嗓子里,“再开出来的那朵花,就不是他了……”

我该怎么办?我真希望他能有一定金灿灿的小王冠,没必要是真金,只要能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就好,说不定哪天,他的玫瑰花觉得晃眼了,能提早醒来呢?
我觉得该去揉揉他的头发,我也这么做了。他有些惊讶,但并没有躲开。不出意料,他的头发真的就像我的那条小狗一般,软和和乱蓬蓬。我想他一定是寂寞坏了,每个人都有寂寞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希望有人能揉揉你的脑袋,他肯定也一样。

后来?后来我继续着我每天的飘荡,也许我还能再碰到这颗小小的星星,也许这辈子都碰不到了。但我还是希望能碰到,我想看他的玫瑰花儿,那一定很美很漂亮,同他的星星一样的温暖明亮。

对了,我在临走时,他同我讲,他要去看四十三次日落,搬着他的小椅子。

End.

2015.11.14.

♪好的吧——我对不起丹迪我拖了这么久——————
♪突发神经病诞生物,ooc飞起,别打我。
♪刚刚抢本子没抢到我不开心。我要炸。
♪没了,留个言呗,说不定我又犯病想到什么脑洞呢。

评论 ( 7 )
热度 ( 6 )

© 企鹅肉咖喱 | Powered by LOFTER